三S数智体育大世界用户协议

三S用户协议(V2.0)

本协议属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拟定的格式条款。其中涉及免除或者减轻我们(上海衡儒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作方,以下简称"我们")责任、加重您责任、限制您主要权利的条款,以及预付费(储值卡/会员卡/票券)退费、个人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肖像与影像授权、AI大数据分析与体育科研、未成年人保护、运动安全风险、服务故障与突发情况的损失处理等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均已加粗加下划线方式特别提示,请您重点阅读。您有权要求我们对上述条款予以说明。

如您为未成年人,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在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后注册、使用本服务及办理相关业务。

您点击"同意""注册""登录",或您注册、登录、使用本平台任何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本协议在您与我们之间成立并生效。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任何条款,请立即停止注册及使用本服务。

第一章 定义与主体

1.1 本协议双方

1.2 本平台(三S数智体育大世界):指我们运营的三S软件与线上平台,即"三S数智体育大世界",以场馆、校园、社区、体校四大基础场景及专业业务能力构成4+X,通过Web、小程序、三S数智校长App、数智前台与区域公开数据视图协同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四大基础场景:场馆、校园、社区、体校,服务社会体育俱乐部、普通中小学、传统体育运动学校及成人健身机构,具体按业务场景、角色与授权配置;

2. X专业能力:营销、体测、竞赛、考级、教学、信息、体育大世界、AI员工、运营、数据分析等,具体功能以实际开放与服务配置为准;

3. 小程序入口:教练、客服及学员服务入口,体育大世界小程序连接大众发现与运动参与;各角色按授权使用;

4. App入口:三S数智校长App,面向机构负责人开展经营观察与教学团队协作,按实际发布范围开放;

5. 网站、Web与现场入口:三S官网服务品牌了解与方案沟通,Web服务机构管理,数智前台服务现场;区域公开数据视图只展示授权公开资源。

以及上述系统的后续新增客户端与终端、官方微信公众号,与本平台对接的数智硬件(如数智门禁、人脸识别闸机、指纹识别设备、数智储物柜、心率/体质监测设备等)。本协议项下"本平台"涵盖上述全部系统、客户端、终端与数智硬件。

1.3 本服务:指我们作为体育科技平台,通过本平台及线下场馆向个人用户(C端)与机构用户(B端)提供的全部线上、线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范围与价格以本平台各页面展示及相应专项约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面向个人用户(C端)的服务:

1. 数智场馆服务:场馆信息查询、场地预约、订场、锁场、入场通行(扫码/人脸识别/指纹识别)、储物柜、数智设备使用等;

2. 课程与培训服务:课程查询与预约、私教/小班课/班课、青少年体育培训、体育等级评定(考级)、线上课程与直播等;

3. 体质测评服务:体质测试(体测)、体质健康测评、运动生理数据(如心率)采集、测评报告生成与查询等;

4. 会员与票券服务:会员卡、储值卡、次卡、时段卡、门票票券、积分、等级权益等预付式消费服务;

5. 赛事活动服务:赛事/活动的报名、参赛、成绩记录与查询等;

6. 商城与云店服务:体育装备、商品及会员商品的在线浏览、购买、售后服务等;

7. 数据与信息服务:运动数据统计、个人运动档案、数智推荐、消息推送、直播切片等;

8. AI大数据分析与体育科研服务:AI动作分析、训练报告与个性化运动建议、大数据统计分析,以及经授权将脱敏/去标识化数据用于体育科研等(详见本协议第五章5.9、5.10条);

9. 其他我们通过本平台新增并向您开放的服务。

面向机构用户(B端)的服务:

10. 经营管理系统:场馆/机构/学校/体校的会员与学员管理、课程排期、签到课消、经营报表、财务对账等;

11. 营销系统:活动营销、获客线索、订单核销、优惠券、报名管理、经营分析等;

12. 认证中心服务:机构入驻认证、场馆/教练/学员/赛事/考级等主体与资质认证、材料审核与查询等;

13. 知识付费与内容服务:机构课程内容上架、视频权益交付、学员学习进度管理等;

14. 其他面向机构用户并由平台公示的服务。

1.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我们依照法律法规、商业惯例及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处理。本协议与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专项协议共同构成您与我们之间的完整协议;具体产品或服务有专项协议的,专项协议与页面规则优先适用。

第二章 协议性质与服务范围

2.1 本协议适用于您注册、登录、使用本平台及接受线下场馆服务的全部行为,涵盖线上信息服务与线下体育服务两个层面。

2.2 我们为体育科技平台,为线上信息与体育消费服务提供组织、撮合与技术支撑。部分服务(如部分教练课程、赛事、线下训练、第三方商品等)可能由合作伙伴或机构用户实际提供。您与合作伙伴或机构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由您与该方之间的协议约定;我们依法承担平台经营者与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责任,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助您与相应方处理相关纠纷。

2.2.1 B端服务关系:机构用户使用B端经营管理、营销、认证等服务时,与我们之间形成平台服务关系;机构用户与其学员、消费者、教练、员工之间形成各自独立的经营服务关系。本协议适用于机构用户使用本平台及B端服务的行为;机构用户线下向其学员、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由该机构依法负责,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不对机构用户的线下经营行为承担责任。机构用户为管理学员、安排课程等目的为其学员开通平台账号(含由机构统一开通的C端学员账号)的,该学员账号可使用的服务范围以机构用户订购开通的内容为准;学员使用该账号时,还应遵守机构用户依法制定的管理规定并受其监督管理。学员因未如实遵守机构用户管理规定、利用账号实施作弊等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按本协议第四章及机构用户的管理规定处理。

2.2.2 数据角色划分:个人用户(C端)的个人信息,由我们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依法处理;机构用户在经营活动中自行收集、处理的学员、消费者等信息,由该机构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依法负责。我们在处理机构用户及其学员、消费者信息时,将严格依照本协议、《三S隐私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2.2.3 平台定位与经营者责任:我们作为体育科技平台与技术服务平台,为机构用户(B端)提供系统软件与技术服务,为个人用户(C端)提供线上信息与消费服务,不直接开展线下体育训练、场馆运营。机构用户为独立经营者,独立面向其学员、消费者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履行合同并依法承担经营责任;机构独立作出经营决策;会员免4+X系统功能费,平台按合作协议认定的实际效果收取共赢费,归因、基数、比例、结算周期、退款与争议处理以协议为准,不承诺流量、利润或保底回报。平台不因共赢合作而代机构归集、保管客户交易资金。机构用户经营不善、无法履约、预收费退费、停止经营等经营风险,由该机构用户自行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我们依法负有义务的除外)。我们仅在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承担平台经营者与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2.3 本平台项下具体产品或服务(如储值卡、课程培训、赛事报名、电子合同签署等)设有独立专项协议、单方承诺或页面规则的,该等专项约定与本协议共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二者不一致的,专项约定优先。

2.4 您理解并同意,使用本服务所需的设备(如手机、可穿戴设备及其他联网装置)及相应费用(如通信流量费、上网费等)由您自行负担。

第三章 账号注册、实名与管理

3.1 注册资格

3.1.1 您(个人用户)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您是未成年人,应当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在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后注册、使用本服务;相关支付、预付费、课程购买、赛事报名等事项,应由法定监护人同意、陪同或由法定监护人本人办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预付费消费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3.1.2 您应当按照注册页面提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最新的注册信息,并及时更新。如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我们有权要求您补充、更正,或视情况限制、终止向您提供相关服务。

3.1.3 机构用户(B端):机构用户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机构用户注册、开通B端服务时,应按照平台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办学/经营许可、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信息等资料,并通过实名认证;机构用户应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对其授权管理员在机构账号项下的行为承担责任。涉及预收学费、预付费监管、实名认证等监管要求的,机构用户应依法履行相应义务。

3.2 实名认证

3.2.1 涉及需实名认证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脸识别通行、指纹识别通行、体测与测评报告、赛事报名、等级评定、记名预付卡等),您应按平台提示完成实名认证。您应保证所提供身份信息为您本人信息且真实、准确、完整;因您冒用、伪造、不实提供身份信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2.2 为保障账户与交易安全,我们可能就部分服务要求您提供更多身份资料并完成进一步核验;您只有通过相关认证后方可使用对应功能。

3.3 账号安全

3.3.1 您的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及身份识别信息(含人脸特征、指纹特征等)是您使用本服务的身份凭证。您应自行妥善保管,并对您账号项下发生的全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登录、下单、支付、签署、授权、预约、签到等)承担责任。

3.3.2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经我们书面同意外,您的账号不得出借、出租、转让、赠与或让他人使用。因您保管不善、账号出借转让、密码泄露或未及时通知我们账号异常等非因我们过错导致的数据、资料、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及相关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3.3.3 如您发现账号被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或有其他异常,应立即通过本协议第十八条渠道通知我们;我们处理您的请求需要合理时间,对采取行动前已产生的后果依法承担责任。

3.3.4 我们有权按照国家有权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税务机关、体育行政部门等)的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账户、交易及资金信息进行查询、冻结、扣划或依法提供。

3.4 账号注销

3.4.1 您可按照平台"我的—设置—账户与安全—注销账户"等入口申请注销账号。我们收到申请并核实身份后,将及时为您办理注销,并依照法律规定及《三S隐私协议》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3.4.2 注销前请妥善处理您名下未到期的会员卡、储值卡、票券、课程余课及未完成订单等权益;账号注销后,相关权益及数据按本协议第七章、第五章约定及法律规定处理。我们不会对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第四章 使用规则与用户行为规范

4.1 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行业惯例及本协议约定,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下列行为:

1.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2.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3.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4.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5.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6. 散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7. 侮辱、诽谤、骚扰他人,侵害他人隐私、个人信息、肖像权、名誉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8. 侵害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9. 发布虚假、欺诈信息,实施欺诈、传销、赌博、套现、刷单等违法行为;

10. 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

11.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2 您应当按照本服务设计的方式与流程操作。不得自行、授权他人或利用第三方软件采取绕过、破解、侵入、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外挂等手段干扰、破坏系统功能,或窃取、修改系统数据,或利用技术手段作弊(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定位打卡、伪造体测数据、恶意刷单、套取补贴、转让使用权益牟利等)。如您存在上述行为,我们有权视情节采取警示、限制或暂停功能、暂停或终止服务、注销账号等措施,向您所在机构(学校、体校、体育培训机构、成人健身房等,下同)通报,并向有权机关举报;您所在机构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您的作弊行为作出相应处理,由此给他人或我们造成的损失,您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 您理解并同意,您通过账号密码、绑定的手机号码、绑定硬件/终端、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方式发出的指令,均视为您本人的指令。除法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您应对本服务执行该等指令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4.4 您在本平台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评论、上传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您对您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我们有权依法对涉嫌违法的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4.5 机构用户经营行为规范(B端)

机构用户使用本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应遵守下列规范:

1. 资质与合规:机构用户应依法取得并持续保持经营所需的资质证照(含办学许可、经营许可、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如实公示资质与经营信息,不得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或借证、挂靠经营;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应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并购买相关责任保险;

2. 学员与消费者保护:机构用户应依法向学员、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遵守预收费、退费、未成年人保护、消费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第七、八、九章相应约定,不得以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 个人信息处理:机构用户处理其学员、会员、员工及其他相关个人信息的,应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规定,依法取得相关主体的授权同意并履行告知义务;机构用户作为独立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处理行为依法独立承担责任。我们作为平台技术服务方,仅在为实现平台功能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内处理相应数据(详见本协议第五章及《三S隐私协议》);

4. 数据与知识产权:机构用户不得窃取、篡改、导出、出售或非法提供通过本平台获得的学员数据、交易数据及其他平台数据;不得擅自使用三S商标、标识及平台内容;

5. 虚假宣传与刷单:机构用户不得虚构交易、编造评价、虚假宣传、恶意营销或实施其他扰乱平台秩序的行为;

6. 争议处理:机构用户与其学员、消费者之间因线下服务产生的纠纷,由该机构依法处理并承担责任;我们依法提供协助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承担平台责任。

第五章 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政策

5.1 我们高度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个人信息的完整处理规则详见我们公布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的《三S隐私协议》(其中第七节为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说明),请您注册、使用前一并阅读。

5.2 我们仅在为实现服务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为向您提供本服务,我们可能收集您的以下个人信息:

1. 注册与登录信息:手机号码、账号信息等;

2. 身份认证信息:根据服务需要,可能收集您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

3. 交易与订单信息:下单、支付、订单、票券、储值余额、合同签署等信息;

4. 运动与健康信息:体测数据、心率等运动生理数据、运动轨迹、测评报告等信息;

5. 肖像与影像信息:为提供体质测评、AI动作分析、训练课程、考级赛事等服务,经您授权后可能收集您的体态照片、训练录像、动作视频、考级赛事影像等(详见本协议5.9条);

6. 设备与日志信息:设备型号、系统版本、网络信息、操作日志、位置信息(按功能需要)等;

7. 机构用户(B端)数据:机构用户使用B端服务时,可能收集机构证照资质、授权管理员信息、经营数据等;

8. 其他按服务需要并经您授权收集的信息。

5.3 敏感个人信息特别提示(请您务必阅读)

您知悉并同意,本服务项下可能涉及处理以下敏感个人信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该类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您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

1. 生物识别信息:您使用人脸识别通行/入场、指纹识别通行/签到、人脸识别考勤或相关身份核验功能时,我们将处理您的人脸图像、指纹特征值等生物识别信息;

2. 医疗健康信息:您参加体测、体质测评或佩戴数智监测设备时,我们将处理您的体质测评数据、心率等健康类数据;

3. 肖像与影像信息:您使用体态评估、AI动作分析、训练课程、考级赛事影像等功能时,我们将处理您的体态照片、训练录像、动作视频等肖像与影像信息(详见本协议5.9条);

4. 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您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含由法定监护人代为注册)时,我们将依照法律规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仅在为实现特定服务目的所必需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处理上述敏感个人信息,并依法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依法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我们不会将生物识别信息用于识别以外的其他目的;您拒绝提供某一项敏感个人信息的,仅影响您使用对应功能,不影响您使用其他不依赖该信息的功能。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我们不会以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您同意收集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

5.4 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合法基础包括:为您订立、履行合同所必需;取得您的同意;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或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我们将依法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5.5 对外提供、委托处理与共享

1. 我们仅在下列情形下向第三方提供、委托处理、公开或转让您的个人信息:取得您的单独同意;为履行您与我们之间的合同所必需;依法应当提供(含行政、司法等有权机关依法要求);为履行法定义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我们不会将您在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将另行依法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您的个人信息依法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5.6 您的个人信息权利:您有权依法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有权撤回同意,有权要求我们说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有权依法行使《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并可依法申请注销账号。我们已建立便捷的个人信息权利行使申请受理与处理机制,您可通过本协议第十八条渠道或平台"我的—个人信息保护"入口行使上述权利,我们将在核实您身份后于法定期限内处理。您撤回同意或要求删除必要个人信息,可能影响我们继续提供依赖该信息的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按法律规定处理。

5.7 公共场所图像采集提示:为维护场馆公共安全、履行安全生产与治安管理义务,我们的合作场馆可能依照法律规定在场馆公共区域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该类图像与身份识别信息仅用于维护公共安全及相关法定目的,不用于其他用途;确需用于其他用途的,将另行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5.8 自动化决策与数智推荐:如我们利用您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或向您推送信息、进行商业营销,将依法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对您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并通过技术手段向您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或便捷的拒绝方式。我们使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服务的,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显著方式向您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或非个性化推荐的选项,并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适合其身心健康的服务模式。

5.9 肖像与影像授权(请您务必阅读)

为向您提供体质测评、AI动作分析、课程训练、考级赛事等本服务,部分服务场景需要拍摄、采集或使用您的肖像与影像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体态照片、训练录像、动作视频、骨骼视频、考级赛事影像、课堂影像等)。您知悉并同意,在使用相应功能或参加相应活动时,您(个人用户本人,未成年用户由其法定监护人)授权我们及合作伙伴在为您提供该等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对您的肖像与影像进行拍摄、存储、分析与使用。

1. 授权范围:肖像与影像仅用于为您本人提供对应服务(如生成体测报告、AI动作分析、考级评分、赛事成绩复核等),以及您明确同意或单独授权的展示、宣传用途;

2. 未成年人影像:涉及未成年人的肖像与影像,依法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后使用,并采取更严格保护措施;

3. 撤回授权:您可随时通过本协议第十八条渠道或平台设置撤回肖像与影像使用授权,撤回后我们将停止相应使用,依法处理已存储的影像(法律另有规定必须保存的除外);不影响撤回前已依授权完成的使用与展示;

4. 禁止用途:我们不会将您的肖像与影像用于与前述服务无关的用途,不会以丑化、污损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使用,未经您单独同意不进行对外公开披露或向无关第三方提供;

5. 机构用户义务:机构用户使用肖像与影像的,同样应当依法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同意,并仅在与权利人约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授权范围或用于约定外用途。

5.10 AI大数据分析与体育科研(请您务必阅读)

您知悉并同意,为实现个性化训练建议、运动成绩分析、教学改进、全民健身与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等目的,我们可能将您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产生的运动数据、体测数据、训练影像(经脱敏处理)等信息,在去标识化、匿名化处理后,用于AI大数据分析、统计分析及体育科学研究。具体而言:

1. AI分析:我们可能通过AI、机器学习等技术对您的运动与体测数据进行处理,生成AI动作分析、训练报告与个性化运动建议。AI分析结果仅供运动训练与健康管理参考,不构成医疗诊断或医学建议;涉及医疗健康的判断,以医疗机构或执业医师意见为准。

2. 体育科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能将去标识化、匿名化处理后的数据用于体育科学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青少年体质研究、运动训练方法研究、全民健身效果评估、行业统计等),并可能与合作科研机构开展研究合作。用于科研的数据将无法识别到您个人,且不会对外披露可识别您个人身份的信息。

3. 单独同意与退出:涉及需要单独同意的敏感个人信息用于科研的,我们将另行依法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您可随时通过本协议第十八条渠道或平台设置,撤回对个人数据用于AI分析与体育科研的同意;撤回后我们将不再将您此后产生的数据用于相应用途(已匿名化、无法识别个人的数据除外),且不影响您使用其他服务。

4. 机构用户数据:机构用户通过本平台产生的经营数据(不含其学员、会员个人信息)用于科研或行业分析的,按机构与我们之间的约定处理。

第六章 未成年人特别保护

6.1 我们特别重视未成年人保护。若您为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同意并陪同下注册、使用本服务及接受体育服务;涉及线上支付、课程购买、储值、赛事报名、签署合同等事宜,应由法定监护人同意、陪同或由法定监护人本人办理。您及您的法定监护人应依法对相关行为承担责任。

6.2 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将依法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并执行我们在《三S隐私协议》第七节专门制定的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要求我们更正、删除相关个人信息,我们将在核实身份后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6.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我们订立预付费消费合同并向我们支付预付款的,该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代理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无效并返还预付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预付费消费合同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或预付款金额等合同内容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同样依照法律规定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6.4 我们不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或服务。本平台涉及面向未成年人的在线教育/培训内容时,我们将依法设置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不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推送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6.5 我们将依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信息发布等服务的,依法要求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动态核验;不强制要求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不因其拒绝或撤回同意而拒绝其使用基本功能服务;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便捷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其个人信息的途径;发生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受影响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对接触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以最小授权为原则设定访问权限;依法开展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的合规审计;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的,及时提示并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

6.6 涉及面向青少年的课外体育培训,我们及合作培训机构将遵守国家体育总局《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教练与安全保护人员;培训场地、设施、器材符合安全、质检、消防、卫生、环保等国家标准;首节培训课包含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并每年演练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按规定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并清晰可辨人员体貌特征;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并配备经培训取得急救证书的人员。

第七章 会员、储值卡、票券与预付式消费

7.1 我们依法向您提供会员卡、储值卡、次卡、时段卡、门票票券等单用途预付费服务,该类服务属预付式消费。本章约定同时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

7.2 订立合同与公示义务

1. 您购买储值卡、会员卡、票券等预付费产品时,我们依法与您订立书面(含电子)合同,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购卡页面、电子凭证、订单记录、专项购卡协议等均为该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

2. 我们将在经营场所、平台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项目与价格、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措施等。收费标准调整的,将依法公示;您已购权益的价格与内容不受未经您同意的单方调整影响。

7.3 购卡限额与实名登记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单张记名卡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国家或上海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记名卡依法实行实名登记。

7.4 七日内无理由退款(预付式消费冷静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您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请求我们返还预付款本金的,我们予以支持,但您订立合同时已从我们或其他经营者处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的除外。双方就无理由退款作出对您更有利的约定的,从约定。

7.5 退费规则

1. 您申请退费的,应返还的预付款本金为已付预付款扣除已兑付商品或服务价款后的余额;我们依法返还剩余预付款,并按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处理已发生的合理费用。

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您有权依法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并要求我们退还预付款:(一)我们变更经营场所,给您接受商品或服务造成明显不便;(二)未经您同意将预付式消费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三)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不限次数服务却不能正常提供;(四)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3. 您身体健康等合同基础条件发生订立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您明显不公平的,您可以与我们重新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 我们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可能影响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将依法停止收取预付款;我们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将提前30日在经营场所、网站、平台首页等醒目位置公告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依照您的选择继续履行或退还预付款。

5. 下列格式条款依法无效,我们不会援引:排除您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权利的条款;不合理限制您转让预付式消费合同债权的条款;约定记名预付卡遗失后不补办的条款;约定我们有权单方变更兑付商品或者服务价款、种类、质量、数量等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条款;免除我们对所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瑕疵担保责任或者造成您损失的赔偿责任的条款;不合理增加您维权成本的争议解决条款;其他排除或者限制您权利、减轻或者免除我们责任、加重您责任等对您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形。

7.6 卡有效期与余额

1. 记名卡/储值卡依法不设有效期(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记名卡有效期按约定执行。我们不会以有效期届满为由剥夺您卡内余额的合法权利,并将在有效期届满前依法提示您续期或使用。

2. 您可通过平台查询卡内余额、交易明细与有效期,我们保证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7.7 挂失与补办

记名卡遗失后,您应及时通过平台或门店办理挂失;核实身份符合条件后,我们依法为您补办。

7.8 积分与等级权益

平台积分、等级、优惠券、赠送时长等权益的获得、使用、失效规则以平台页面公示为准。该等权益不属于储值资金,不具有法定返还义务,我们不对其进行现金退还(另行公示承诺的除外)。

第八章 课程、约课与培训服务

8.1 您可通过本平台预约课程、私教、班课、青少年体育培训、等级评定等服务。预约、购买、签到、上课、退课、转班的具体规则以平台页面公示及相应课程产品说明为准。

8.2 面向青少年的课外体育培训,我们及合作培训机构承诺:

1. 遵守《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涉及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预收费依法存入培训收费专用账户/资金托管账户并与自有资金分账管理,不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并推荐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 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履行服务承诺,不以欺骗、胁迫等手段强迫接受培训;

3. 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退费事宜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办理;

4. 禁止向参加培训的人员出售含酒精饮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暗示、教唆、帮助获取或使用兴奋剂。

8.3 您提供的健康状况等信息,将作为我们及教练制定运动方案、提供安全保障的参考。因您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或隐瞒不宜运动情形,或未遵从教练合理指导、未遵守安全注意事项导致自身损害的,相应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因我们或合作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害,我们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4 我们将依据《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等规定投保有关责任保险,并提示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服务是否包含保险及保险范围,以页面公示或合同约定为准。

第九章 场馆使用与运动安全

9.1 您通过本平台预约或进入场馆(含门禁通行、储物柜、数智设备等),应遵守场馆管理规定、安全制度、使用说明与注意事项,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及教练的引导与安全管理。

9.2 场馆涉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我们将依法取得并公示相关许可;未取得许可的项目,我们不提供、不组织。您参与任何体育项目前,应确认项目风险等级并做好相应防护。

9.3 场馆内公共区域依照法律规定设置视频监控与显著提示标识,相关影像仅用于公共安全及依法登记、追溯等法定目的。

9.4 线下体育运动、训练由机构用户、合作场馆依法组织并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安全警示、应急救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我们作为体育科技平台,不直接开展线下训练。因我们的过错给您的生命、健康、财产造成损害的,我们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合作场馆、机构用户、其他第三人原因或不可抗力、您自身原因、您未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由相应责任方依法承担。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任何免除造成您人身损害责任的条款均为无效,我们不提出该类主张。

9.5 场馆储物柜为您的随身物品提供存放服务并依约履行保管义务。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寄存于贵重物品寄存处;因您自身原因导致的财物遗失、损坏,由您自行承担。

9.6 运动风险告知与自甘风险:我们作为体育科技平台,不开展线下训练;线下体育运动项目(含训练、测评、考级、赛事等)由机构用户、合作场馆提供,存在固有的运动风险与意外风险,相关风险告知与责任承担由相应机构用户/合作场馆与您之间的约定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该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该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您通过本平台使用线上教学、直播课程、AI动作分析等线上服务时,应量力而行、注意运动安全与场地安全;如身体不适或存在不宜运动的健康状况,应先咨询专业医生并暂停相关运动。

第十章 支付与电子合同

10.1 本平台支持平台内公示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行卡及我们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如汇付等)。您理解并同意,支付通道由相应支付机构提供,支付行为同时受该等机构的服务条款约束;我们仅提供支付接入的技术接口,实际收款方(如机构用户)为收款主体与结算主体,相关交易资金由支付机构(如汇付等)按您与实际收款方之间的约定,直接打款、结算至实际收款方的自有账户,我们作为技术服务方不代实际收款方归集、保管或占有该等资金。实际收款方收取的款项由其自行管理与承担经营风险;实际收款方停业、无法履约、退费、退款或恶意逃避退费("跑路")等引发的纠纷,由您与该实际收款方自行协商或依法解决,我们非该等交易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不承担相应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我们依法应承担相应注意义务的除外)。我们及合作支付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规定,依法开展实名核验与异常交易监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并据此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10.2 订单成立规则:您通过本平台提交订单并完成支付(或按页面提示确认下单)时,您与我们就该笔订单成立合同关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订单信息以本平台系统记录为准。订单的交付/服务时间等,以订单生成的电子凭证或实物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凭证未载明或与实际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10.3 电子合同:涉及需签署合同的业务(如购卡协议、培训服务合同、赛事协议、免责声明等),我们将通过依法设立的电子合同服务平台(如法大大等)向您发起电子签署。您在签署页确认即视为签署,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您在签署前审慎阅读合同条款。

10.4 搭售、默认勾选与自动续费提示:我们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如需搭配其他商品或服务,将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以显著方式提示您,不会将搭售商品或服务作为默认同意选项;如页面存在默认勾选而您不需要的服务,您可随时取消勾选。本平台如提供会员自动续费、自动展期服务,将依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在接受服务前及自动续费、自动展期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您注意并由您自主选择;服务期间内为您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变更选项,且不收取不合理费用。

10.5 发票:您可通过平台申请开具发票,开票规则以平台公示为准。

10.6 我们依照《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提供账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及注销的便捷途径,不设置不合理条件;收到您查询、更正、删除申请后,将在核实身份后及时办理,注销后依法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法律规定必须保存的除外)。

第十一章 服务变更、中断与终止

11.1 我们为持续优化服务,可能对本服务进行升级、迭代、维护、功能调整,由此可能导致服务短暂中断;相关服务调整将以平台公告等合理方式通知您。非因我们故意或重大过失、亦非因我们违反约定义务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延迟,我们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1.2 涉及场馆调整开放时间的,我们将依照《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等规定提前公示;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不能对外开放或调整开放时间的,提前向公众公示。

11.3 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特别是第四章、第八章、第九章约定)的,我们有权视情节采取警示、限制或暂停部分功能、暂停或终止服务、注销账号等措施;您对上述处理有异议的,可通过本协议第十八条渠道向我们申诉,我们将在核实后依法处理;由此产生纠纷的,依法处理。

11.4 我们依法终止向您提供服务或您注销账号的,不影响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您未了结的权益按本协议第七章约定处理。涉及服务终止的,我们将以合理方式提醒您对需要保留的个人数据与权益信息进行保存、导出或备份。

第十二章 知识产权

12.1 除第三方内容外,本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系统、文本、图片、图形、音频、视频、数据、架构、页面设计、标识等,由我们或我们的关联企业依法享有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12.2 非经我们书面许可,您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出租、出借、转让、分发、传播、公开发表、建立镜像站点本平台的程序或内容,不得对平台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试图提取源代码,不得将平台内容用于商业目的。尊重知识产权是您的法定义务,违反的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3 您在本平台发布的原创内容,您保留相应权利;您授权我们在提供本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该等内容。

12.4 用户上传影像与肖像权:您在本平台上传、发布的照片、视频、影像等包含您本人或他人肖像的内容,您应保证已依法取得肖像权人同意或具备合法使用依据。我们仅在为您提供本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您上传的内容;涉及他人肖像的,由您依法负责取得授权并承担责任。我们依照本协议5.9条及《三S隐私协议》处理相关内容中的个人信息与肖像信息。

第十三章 责任范围与限制

13.1 我们依据本协议约定及法律规定,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13.2 因下列情形导致服务中断、使用异常或您遭受损失,我们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水灾、火灾、地震、疫情、停电、网络攻击、恐怖袭击等);(二)电信设备故障、互联网接入服务商故障等第三方原因;(三)您使用或保管不当、泄露账号密码,或非因我们过错导致的数据、资料、口令、密码丢失或泄漏;(四)系统维护、升级,或为遵守法律法规、有权机关要求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五)其他非因我们过错的情形。

13.3 因我们违反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给您造成损害的,我们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我们过错造成您个人信息泄露的,我们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3.4 您使用本服务、违反本协议或在您账号下实施的任何行为导致第三方向我们及关联公司、员工、合作伙伴主张索赔的,责任方应依法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13.5 本协议任何约定均不构成对依照法律强制性规定应由我们承担的法定责任的免除或限制。

13.6 服务等级与故障处理(SLA):我们按照平台公示的服务等级与可用性标准提供线上服务。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遇有服务故障的,可通过本协议第十八条渠道向我们报障,我们将及时响应,并依照平台公示的服务等级说明采取故障修复、服务顺延、费用减免等补救措施。我们依法承担因我们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对非因我们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亦非因我们违反法定义务造成的一般服务瑕疵或中断,我们在依法应予赔偿的实际损失范围内承担责任,且就该类一般服务瑕疵或中断,我们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以您就对应服务实际支付的费用总额为限(因我们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您人身损害,或依法不得限制、免除的法定责任除外)。本协议关于责任限制的约定,均不构成对依照法律强制性规定应由我们承担的法定责任的免除或限制。

13.7 产品突发故障与数据安全保障: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规定,采取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备份恢复、日志审计、漏洞管理、应急预案等必要技术与管理措施,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并对关键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发生系统突发故障、服务中断或数据丢失、损坏的,我们将及时排查修复、尽快恢复数据,并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消息推送等合理方式告知您;因我们的过错造成数据丢失、损坏或服务中断,给您造成损失的,我们依法在13.6条范围内承担补救与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电信与互联网服务商故障、第三方服务或支付机构原因、您自身原因(含未按操作指引使用、账号保管不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方依法承担。涉及您个人信息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的,我们另行依照《三S隐私协议》及法律法规启动应急响应、报告与告知。

第十四章 协议的变更

14.1 我们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修改本协议及各项服务规则。

14.2 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我们将依照《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等规定,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并通过平台公告、消息推送等合理方式通知您。您在协议修改生效后继续注册、登录、使用本服务的,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您不同意修改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并可按本协议约定处理未了结的权益与订单。

14.3 本章不适用于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当即时变更的内容。

第十五章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5.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承诺不设置不合理增加您维权成本的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六章 通知

16.1 我们通过本平台站内信、页面公告、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您预留的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的,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送达。

16.2 您向我们发送的通知,应通过本协议第十八条约定的官方渠道送达,否则我们不保证能够及时有效接收。

第十七章 其他

17.1 本协议的章节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或合同效力。

17.2 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不具执行力或违反适用法律的,该条款在无效范围内视为删除,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7.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本协议与平台各项规则、专项协议共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

17.4 本协议项下实际向您提供特定服务的经营者,依法对相应服务承担责任;您与我们之间就特定服务形成的法律关系,以该实际经营者与您订立或应当订立的合同为准。

第十八章 联系我们

18.1 如您对本协议、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预付费退费、投诉举报等有任何疑问或需求,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8.2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并核实您的身份后,于法定期限内予以处理与回复。涉及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相关问题时,请优先通过上述渠道联系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专员。